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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,执法人员对宁德市天铭新能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,发现该单位三名员工未取得氩弧焊特种作业资格,上岗作业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二十一条第(三)项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(一)项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,处以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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