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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宁德市农业农村局的部署,我局组织各乡镇开展2021年雨露计划工作“回头看”,发现福安市有5名脱贫家庭子女漏补(范坑1名、穆云乡1名、上白石镇1名、潭头镇2名),涉及补发资金1.5万元,由2021年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承担,请各有关乡镇做好2021年雨露计划补发工作,并将补发的补助资金录入福建省扶贫(惠民)资金在线监管系统。
福安市乡村振兴局
2021年12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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